为深入推进“为民服务红管家”党建品牌创建活动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引导激励财政党员干部发现榜样、学习榜样、争做榜样,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,市财政局组织开展“选树岗位标兵”评选活动,营造崇尚先进、见贤思齐、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。
健全评选机制
评选活动前,市财政局广泛征求全局意见并拟定了《市财政局“选树岗位标兵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加评选,全体干部职工根据财政工作实际以及个人参选材料,按照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民主投票。对选树范围和选树条件作出明确规定,投票前,市财政局局党组对报名参加评选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,投票结束后,召开专题党组会议,根据投票结果以及日常工作成绩,对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并公布。
拓宽评选方向
因地制宜、因人而异制定多样化评选标准,设置“实干之星”“写作之星”“效率之星”“担当之星”四类评选方向,鼓励干部职工根据自身特长进行竞选。引导财政干部积极发掘榜样、事例,通过互相推荐等形式,挖掘鲜活、动人事迹,确保“真榜样”得到“真推荐”,激励干部职工以榜样为镜、向标杆看齐。
深入总结学习
对获得“岗位标兵”荣誉称号的财政干部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,并纳入机关平时考核、年底行政效能考核。将评选出的榜样事迹进行深入挖掘,形成文字材料张贴于公开栏,并号召全体干部职工汲取榜样力量。结合集中学习、主题党日、讲党课等活动,组织榜样党员分享经验、交流心得,使榜样的力量持续深入人心,深化学习成效。
原标题:《市财政局:选树岗位标兵 激发干部担当作为》